本校105及106學年度校務會議教師代表選舉 投票須知
105年9月14日(星期三)上午9時至下午3時整止
本屆應選校務會議教師代表人數,以全體會議成員總人數二分之一計算 (即出席校務會議人數為96人,應選教師代表為48名);其中具教授、副教授資格者,不得少於教師代表三分之二 (即32名)。
本會議教師代表由全體專任教師普選之。本會議教師代表選舉,採無記名圈選法,至多圈選教師代表人數四分之一 (即12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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